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优秀专家出国培训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23〕58号)及河北省教育厅相关通知,开展2023年度优秀专家出国培训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与申报条件
(一)推荐范围
包括我省境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和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青年拔尖人才,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高水平研究成果或有较大培养前途和发展潜力的学术技术带头人。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康养、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钢铁、石化、冰雪产业、现代商贸物流、文化旅游、金融服务、现代农业等专业。已入选其他公费出国学习项目,或正在国外学习,或公费出国学习回国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品德优良,具有为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做贡献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或硕士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3.近5年内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或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有较大影响的学术论文;或取得过有较高价值的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或能解决生产实践中的关键技术问题。
4.英语“雅思(IELTS)”成绩为5.5分以上。
二、申报材料
(一)申请人填写《河北省优秀专家出国培训申请表》(见附件1),纸质材料1份,附电子版。
(二)支撑材料。身份证、奖励证书、学历学位证书、雅思成绩、职称证书、代表性论文、专利、课题、国际学术交流信函材料等复印件1份,附PDF格式电子版。(所有材料须合并为一个PDF文档文件,顺序同纸质文件)
(三)申请表附支撑材料沿左侧装订。
三、申报程序与要求
(一)申报程序
二级单位申报不限名额。申报工作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学校组织专家遴选上报的程序进行。
(二)申报要求
请于2023年4月10日中午12点前,以学院或部门为单位将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的《申报优秀专家出国培训人员汇总表》(见附件2,请按优先顺序排序)及本单位教师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学质量评估与教师发展中心(弘正楼525办公室西屋),将电子版发送至hbbfxy_jsfzbgs@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教学质量评估与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3月29日